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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16:07:04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2]56号文件,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经请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对2012年末已补发工资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根据补发工资额计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已存入职工公积金帐户。没有公积金帐户的职工已在11月工资卡中补发。 望周知    计划财务处

                      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