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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课程第十五周进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2 15:45:24 点击:

      

 学院各教学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现有部分班级的考试课程在第十五周周末(12月7日)进行考试,请各分院通知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并按考务科要求时间上报试卷和答案。具体安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