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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诚信学霸做到底,考试靠自己


发布时间:2020-08-30 06:51:40 点击:


诚信考试倡议书

为弘扬和谐发展的主旋律,树立我院学生的良好形象,我们郑重的向大家倡议——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学校优良学风的亵读;作弊者不仅丢掉了自己的诚信,更丢掉了自己做人的尊严。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维护知识的尊严!

如果我们发现有考生作弊,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我们真诚呼吁广大考生能够在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中,严格要求自己,杜绝考试作弊,力争考出真实水平,考出真才实学,考出诚信风格,齐心营造一个公平、 公正的考试环境。用扎实的知识、坚强的意志、求真的态度向自己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考试作弊的后果

第七节 违反考核(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行为和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有考试(考查)舞弊行为者按下列规定处分:
(一)考试(考查)作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第二次作弊行为后果较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多次作弊行为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窃取考题、私自改分、改卷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因个人舞弊造成集体重考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因考试采取给教师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找教师套题、改分、改卷者或威胁、恐吓教师及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违反考场规定,扰乱考场秩序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纠缠教师、干扰阅卷评分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九)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最后,祝同学们考试顺利,取得不辜负自己努力的理想成绩!

图文编辑|邹秉辰

审核|荆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