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1.1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立足学科特色,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培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科学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经过培养学习,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获取科学知识、从事科学创新研究的工作能力;具备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实事求是的良好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以及学术鉴赏和学术交流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或者创新性的成果。精通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外文原著,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与前沿,能够与外国学者进行良好的学术交流与沟通。最终将学生培养成身心健康,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事业观,掌握植物保护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或教学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
1.2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立足学科特色,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培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高素质人才。经过培养学习,能够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获取知识的途径,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以及一定的学术鉴赏和学术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独立解决本学科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教学、科研等多种工作岗位的需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中英文书籍,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最终将学生培养成身心健康,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事业观,掌握植物保护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从事科研或教学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2.学位标准
2.1 学习年限
植物保护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本科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2.2 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学位论文研究为主,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既要使博士生掌握植物保护学科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其掌握植物保护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不同研究方向的3-5名导师组成研究生指导小组,发挥集体培养优势,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学形式须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究班讨论、专题式讲授与讨论、启发式讲授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国际及国内学术交流研讨、试验结果分析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培养博士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环节中设计针对博士研究生开展读书报告等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坚持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并重,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本学科下设的不同研究方向,成立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发挥集体培养优势,指导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须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究班讨论、专题式讲授与讨论、启发式讲授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国际及国内学术交流研讨、试验结果分析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培养硕士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环节中针对硕士研究生开展读书报告学术活动。
2.3 课程体系
按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在第一学年进行,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博士研究生总学分23学分,课程学习学分17-20学分,其中学位课13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硕士研究生总学分26学分,课程学习学分20-24学分,其中学位课15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研究生最新修订版培养方案。
课程考核采用课程学习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公共课一般以笔试为主,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等方式。重点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各门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位课70分及格,非学位课60分及格。
2.4 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2-4学期进行,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2-3学期进行,要求研究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最新进展的基础上,与导师和指导小组讨论后,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生要求阅读不少于80-100篇文献资料,硕士生要求阅读不少于40-50篇文献资料,合格者记1学分。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进展及完成情况。根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在第4-6学期进行,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在第4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合格者记1学分。
(3)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听取学术报告20次以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听取学术报告15次以上,鼓励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一次国际交流或访学经历。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学业结束前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
(4)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至少完成8、6学时的教学实践。鼓励博士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参与本学科研究生混合式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考核由导师在第7(博士)或第6(硕士)学期初对学生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2.5 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服务于植物保护发展,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植物保护相关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主要以研究论文。
(3)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植物保护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攻读植物保护专业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来自外单位。
2.6 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
2.7 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农学博士或农学硕士学位,并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